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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政府發布羅瑩雪接任法務部長,雖不意外,但確無法不蔑視,無法不搖頭。,我與她曾有親身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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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政府發布羅瑩雪接任法務部長,雖不意外,但確無法不蔑視,無法不搖頭。,我與她曾有親身的交手經驗,對於她強烈的藍營意識形態不敢領教,對她欠缺同理心,缺乏人性的基本溫暖,更是刻骨銘心沒齒難忘,這樣的人擔任法務部長,台灣司法的明日會是如何,我不敢想像,也無以期待。

2006年8月21日我跌落台北車站捷運月台間隙,當日我即到診所消毒清潔與包紮傷口,雖日日換藥,但約一星期後,右小腿整個紅腫成粉紅色,結果醫師診斷是蜂窩性組織炎,馬上為我進行清創,我的傷口在右小腿脛骨近腳踝處,那個地方沒甚麼肉,生一用力清創,剎那間瘀血噴湧出來,忍著痛讓醫師清理傷口,赫然間看到白白的一層,我問醫師那是甚麼?醫生回答我,是我的骨膜,他還教我要有心理準備,因為接下來的日子,我不能久站,必須天天小心換藥,依估算大概要經過兩個多月後,傷口才會有皮膚組織慢慢覆蓋上來,也就是有近三個月的時間我會天天看到自己的骨膜。而這期間我的傷口不能碰到水,晚上要墊高小腿睡覺才可以避免第二日腳掌腫脹,為此我夜夜睡不安穩,半夜都會驚醒看看自己的小腿有沒有擱在墊高的枕頭上,遑論醫生更告訴我,由於傷及見骨,未來傷口癒合後,也會永留傷疤。

好不容易捱過了三個月,傷口有了一定程度的穩定,週遭熟稔台北市政府的朋友建議我,一定要在年底市長大選前跟捷運公司談妥賠償的事,否則選後市政府必然相應不理。她還鼓勵我一定要速速談,而且我會跌下去本來就是因為月台間隙過大,這是捷運公司施工品質的問題,每年都有人跌下去,捷運公司應負賠償之責。我由於顧慮大選在即,作為一位公眾人物,如果在這時尋求理賠,很可能會被人說成是利用機會政治炒作,我不願如此,所以決定暫且按下,同時也透過管道請教一位曾在高鐵局任職高階主管,熟悉相關工程規範,與捷運局亦甚有淵源的專業人士,他親口向我證實,台北火車站的捷運月台品質不良,雖然其內部的施工規範參照各國的標準訂定在10公分以內,但台北車站的月台間隙卻竟然高達15.8公分,這是捷運局當年便宜行事的結果,施工不良卻讓消費者受害,因此他也鼓勵我索賠。

結果我一直到選後的2007年春天,才由議員陪同與捷運公司就賠償事項展開協商。協調會中他們允諾,會儘速召開事故審議委員會判定責任,會中將邀請我以當事人的身分出席說明。然而我一等兩個多月毫無音訊,只得再次打電話問那位聯絡人,得到的答案竟是委員會已召開,認定捷運公司沒有責任,過錯都在我自己沒有好好處理傷口。這是欺人太甚,召開委員會居然沒有邀請事故當事人而竟單方面判定,讓人懷疑這些邀來的學者專家根本就是拿市政府車馬費護航用的橡皮圖章。我要求捷運公司給我這些委員的名單,他們不敢給,我要求北市府再開一次協調會他們也不理,還說長官說雖然我是公眾人物,但就算我開記者會,挺個兩天也就過去了,甚至還表示善意地提醒,市政府養了很多法律顧問,而我只有一個人,跟市政府打官司肯定吃虧,言下之意就是要我認了,要我吞下去。我如何能就此妥協?如果身為公眾人物都要遭受這樣的待遇,其他更無發聲管道的人民百姓,豈非更要備受欺凌刁難?我因此決定無論如何一定要力抗到底,挺身而出,朋友知道後長嘆一口氣,問我當日為何不聽建議,為何不趕緊在選前索賠,還說了一句讓我記憶良深的話:妳不想利用政治炒作,偏偏對手只在乎選舉,這就是政治,妳太君子,注定輸給小人。

即使如此,我還想給台北市政府機會,結果捷運公司一直沒改善,我持續觀察、忍耐,始終沒看到任何改進,直到請求權時效的最後一日,也就是2008年8月20日我才提起訴訟,台北捷運公司請的律師就是羅瑩雪。而今認真回想起來,一審第一次開庭前的等待時刻裡,羅瑩雪律師走到我跟前,跟我說常在2100看到我,還說我很勇敢,一個人面對好幾人。我聽後報以微笑謝謝她,未料她馬上話鋒一轉,疾言厲色地指控我:「你們就只會指責馬英九賣台」,我聽後馬上反擊:「我甚麼時候說過這樣的話?這是民事訴訟為什麼講這些?」,她一時語塞難以回應,然從羅瑩雪的談話就可理解她的藍營意識形態有多麼濃厚,與國民黨以及馬營的關係又是何等的親善與密切。只是不論如何的關係親厚,又怎可把我沒說過的話塞到我的嘴巴裡?當時馬英九才上任不久,我確實未曾說過他賣台,如果現在羅瑩雪說我指責馬英九賣台,我一定會大聲說「是」,因為我觀察馬英九五年多的執政,根本走的就是親中賣台的道路!

除了意識形態極其濃厚外,羅瑩雪的欠缺同理心更是教人倒抽一口涼氣。我與北捷的官司從地院打到高院,羅瑩雪多次在法庭上說,「掉到月台間隙的機率,比中大樂透還難!」,拿著別人傷可見骨的苦痛來與中獎類比,真讓人情何以堪。而一審地院最終判台北市政府敗訴,需賠償16萬。官司接著上到二審,奈何在2010年9月20日預計召開準備庭時,我的母親已是肝癌末期,病情十分沉重,隨時可能走到人生的終點。9月13日我透過律師朋友打電話到羅瑩雪的律師事務所,告知母親病危,隨時有不測的可能,我是唯一的女兒,必須每天看顧,請求是否能暫停訴訟,讓我盡人子的最後之孝。沒想到羅瑩雪竟回覆表示,「台北捷運公司認為一審敗訴,事涉利息起算,不予同意」。兩天後,9月15日我的母親病逝,9月20日的庭如何能如常前往,只能附上家母的死亡證明向法庭請假,但法院繼續開庭。我在噗浪怒斥台北捷運公司「沒人性」,好友台北市議員顏聖冠看到後,主動詢問台北捷運公司怎可如此。但北捷運查了3天,卻是回覆顏議員,已經一個一個問過捷運公司裡的員工,「沒人接到羅瑩雪律師說要原告請求暫停訴訟的電話」。我聽後憤慨不已,在下一回的庭訊結束後,馬上質問羅瑩雪:「妳說台北捷運不予同意,但市議員說台北捷運根本沒接到妳的電話,為什麼妳要騙人?」,羅瑩雪無言以對。我又追問為何不同意我暫停訴訟的要求,她竟回說:「怎麼知道會拖多久!」。我氣極反問,「我是我媽媽唯一的女兒!如果妳的女兒發生這種事,妳會不會很難過?」,羅瑩雪當場竟是回嗆我,「那是妳家的事!」,語罷高傲地揚長而去。這一幕我終生都忘不了,立在原地淚流滿面憤怒至極,難以置信一個人的心可以冰冷至此。

所以,當今日我看到馬英九任命從無擔任檢調資歷的羅瑩雪出任法務部長,雖各界就此多有質疑,但我卻一點都不感意外。因為從關係友好親厚,意識形態相同,心性冰冷如一的角度來看,羅瑩雪獲得馬英九的欣賞而節節高升,早在料中。只是在這樣的法務部長的領導下,我們還能有多少期待,期待台灣的司法可以保障人權、伸張正義,公正獨立?只怕是長夜迢迢,無止無竟,在未見青天之前,執行死刑的槍聲已轟然響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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